有不少犯罪嫌疑人,在檢察院通知傳喚后,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直接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后來又反悔,覺得量刑過重,又找到律師咨詢,有沒可能無罪,或者更低的量刑。
如果簽署時有誤解,或因恐懼而簽署,或不自愿簽署的,或不認可量刑,是可以反悔的,但建議慎重,反悔也是有一定的風險,不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律師可以有獨立辯護權,如果當事人想要做無罪辯護,建議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在審判階段再委托,或者同時聘請兩位律師,由另一位律師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字。不建議見證認罪認罰的律師在庭審中做無罪辯護。
大部分當事人對認罪認罰,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等問題都有疑問,猶豫,不確定。建議及時的咨詢專業刑事律師,如果認可律師的判斷和能力,就可以做出清晰確定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