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因為犯罪被拘留在看守所,家屬聯系不上,不能探視,刑事拘留只有律師和辦案人員可以見到犯罪嫌疑人,律師會見需要有律師執業證,家屬委托書,委托人關系證明,律所介紹信才能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判刑大概需要3-6個月時間,有些案件時間更長。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取保出來,就要在看守所一直關著,直到法院判刑。如此長的時間里,家屬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想必是非常著急想念的。這時候如果有律師去會見,能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近況,還能幫彼此帶話。
家屬還可以幫當事人送衣服存錢,可以憑借拘留通知書、逮捕通知書、接濟單為當事人送衣物的,如果這三樣都沒有,家屬也不需要擔心,可以去郵寄匯錢,只要知道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和看守所的名稱、地址、郵編就可以了,看守所里面是能夠買東西的,而且也會發一套看守所的服裝的。
還有關在看守所的人也不全是十惡不做的壞人,我會見過很多當事人都說自己沒有換洗衣服穿、沒有錢花的時候是同監室的人借的,很多犯罪的人不是說是因為做了什么非常嚴重的壞事才被抓的,大部分的人都是善良的,畢竟有的還是剛出社會的大學生就因為進了詐騙公司被抓,剛入職幾個月還不知道公司的業務就被抓了,每個月掙那么幾千塊錢;還有的就是為了幾百塊錢把自己的銀行卡賣給別人走了詐騙流水被抓的;
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我建議優先為家人爭取取保候審,很多當事人涉案情況是比較輕的,律師可以向警官溝通辯護以及向檢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見,把當事人保釋出來。如果能夠取保案件一般會一直到法院判決之前是不會再次拘留的,除非是在取保期間不遵守取保規定或者再次犯事。如果能夠判緩刑,也就是說從取保候審那一刻起,當事人后面就不用去看守所或者監獄服刑了,一直能夠在外面正常生活,工作、上學都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