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斷卡”行動的不斷展開,越來越多通過出賣銀行卡進行獲利的犯罪人員不斷落網,等待他們的將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加以定罪。那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多少錢就能判刑?相信這是很多當事人家屬都比較關心的問題。
幫信罪多少錢就會判刑?
流水20萬,獲利1萬就能判刑。
根據《刑法》規定,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需達到“情節嚴重”。
“情節嚴重”認定
(1)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以上的;
(3)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以上的;
(4)違法所得一萬以上的;
(5)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
(6)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
(7)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5張(個)以上的;
(8)收購、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卡20張以上的;
(9)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上述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其他認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情形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經銷商,在公安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與其繼續交易,符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規定的,以該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