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這個刑事拘留時間全國是統一規定的,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準,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2.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核準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這里提醒家屬,上海拘留后并不是說14天或37天就一定會放人,檢察院批準逮捕后是繼續羈押在看守所里的。刑事案件從偵查到起訴再到判刑一般需要6個月作用,甚至更長時間,判刑后根據判決結果服刑。家屬想幫助親人早日出來,需要律師介入取保候審,減刑等,越早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