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直接被異地警察給帶走了,家屬也不知道案件情況,會很著急,作為家屬一定要引起重視。異地抓捕,意味著警方已經初步掌握了證據材料,這意味著,這個人的情況不會樂觀。簡單來想,警方跑到異地去,要聯系當地的警方,還有交通費,人力物力,如果這個人不夠刑事拘留的條件,警方不會這么大費周章的。所以,異地抓捕一定是被刑事拘留了。
家屬第一時間要做的事情:1、確定關押地點,盡快請律師會見,做下一步打算。刑事拘留一般不允許親友會見,這時我們很難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該怎么辦,所以這時請專業刑事律師會見傳話就非常重要,有利于我們做進一步的打算。
2、抓住黃金37天,取保候審。一般刑事案件最長拘留30天,批準逮捕最長為7天,在這個時間內公安機關會不斷收集證據,所以想要拯救親人在這黃金37天內取保候審很重要,超過37天判刑概率非常大。
3、如果是涉及經濟類型的刑事,最好盡快請求公安聯系上受害者,進行退贓退賠,取得諒解,對后續判刑是有參考范圍在里面的。
4、作為家屬盡量不要在這時去動贓款,否則我們還可能涉及掩飾隱瞞罪,非常不值得,也不要嘗試去聯系同伙,公安會以為在密謀什么。
5、到看守所領回家人無關的隨身物品,送一些必須的生活用品,存一些錢,讓親人在里面過的舒服點。
遇到刑事案件一定要盡早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拘留偵查階段是取保候審、撤案的黃金時期,檢察院審查階段是爭取從輕處罰、緩刑甚至不起訴的黃金時期,一旦錯過就沒法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