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從字面意思上就能理解,有可能是犯罪了,也有可能沒有犯罪,是有嫌疑,沒有最終確定嫌疑人是否犯罪。刑事案件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偵查、起訴、審理和判決,才能最終確定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具體的罪名。
法院判決才是確認有罪,法院是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何種犯罪進行的判斷和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涉嫌犯罪,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如果被當作犯罪嫌疑人傳喚、拘留,除了配合調查外,應當立即委托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洗清嫌疑,或者從輕減輕處罰。我國刑訴法規定,從被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開始當事人即有權指定辯護人。如果有親人涉嫌犯罪,家屬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