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涉嫌詐騙被上海警察抓了,千萬不要慌。保持冷靜,及時的咨詢律師,并梳理好下面三件事!
一、能不能無罪釋放
詐騙犯罪的客觀不法構成要件要素包括:犯罪行為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被害人陷入認識錯誤→被害人處分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損失。詐騙犯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以及詐騙故意。實踐中的辦案機關往往過分強調打擊犯罪,也不乏出現定性錯誤的情形。
因此,這就需要辯護律師盡早介入案件,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二、能不能變更罪名
如果確實構成犯罪,也要看是否存在重罪變輕罪的可能。
有的當事人和家屬可能會誤以為,如果偵查機關以詐騙罪立案偵查,那么罪名就固定下來了,之后在檢察院和法院階段也不會改變。其實不是這樣的,哪怕案件到了二審階段,都可能出現變更罪名的情況。
而律師能做的就是,了解詳細案件情況,通過閱卷找到辯護點,看有沒有重罪變輕罪的可能。
三、能不能從輕減輕處罰
如果罪名也無誤,我們還能爭取緩刑,甚至不起訴決定。
詐騙罪如果涉案金額少,及時退贓并取得諒解,輔以律師的不起訴法律意見,是可以爭取不起訴的。
如果是公司類型的詐騙,那你更要盡快找律師介入了,基層員工是有很大可能不被起訴的,千萬不要錯失案件的處理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