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拘留還是逮捕,辦案機關都會通知家屬,給家屬出正式法律文書(拘留通知書、逮捕通知書),告知家屬犯罪嫌疑人是被拘留還是逮捕,涉嫌罪名,目前羈押何處。
被批捕說明嫌疑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親屬一定要第一時間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事實上,被批捕之后再委托律師已經很晚了,律師介入越早越好,因為很多案件事實上都是在批捕之前已經解決了。
律師進行會見,被逮捕之后,親屬是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律師能夠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告知嫌疑人應盡的義務和享有的合法權益。批捕后請律師主要還是為嫌疑人爭取減輕量刑,當然也有一次遞交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機會。
家屬可以按時給看守所存錢,送衣服,提前核實接濟要求,避免白跑一趟。千萬不能相信所謂的花錢撈人,關系撈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