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案件,也有家屬寧愿花錢“找關系”,也不愿找律師,或者花大部分的錢在“找關系”中。這種做法是有風險的,很可能你的錢就打水漂了。為什么建議大家不要找關系呢?
有些人剛被拘留,家屬特別著急,四處打聽,如果有個同村或者八竿子打不著的人說只需要幾萬可以把人弄出來,家屬就感覺抓住了救命稻草,立馬把錢給了。在上海,普通人能找到的關系都是沒什么作用的,辦案機關人員不會冒著風險賺這個錢,特別是跨省抓人的,家屬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的,千萬不要相信所謂的“關系”。
有熟人,在不違規(guī)的情況下,可能會對嫌疑人態(tài)度友好點,能給家屬溝通更多些。有些人可能會打聽到案件相關情況,犯罪情節(jié)輕微,本身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能在37天內就主動取保候審了,也就會說是“關系”起到的作用。
刑事案件請律師更穩(wěn)妥,律師站在當事人這邊,為他辯護,通過專業(yè)能力去與辦案機關對抗,取爭取好的辯護結果。律師的工作是透明的,會和家屬反饋進度結果。所以遇到親人被拘留,找一位專業(yè)負責的刑事律師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