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里,刑事案件有三個階段,一般從拘留到判刑需要3-6個月,有些案件更長時間。
首先是第一個階段:偵查階段
拘留最長37天時間,逮捕后偵查2個月時間,案子復雜再延長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子要延長2個月,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子再延長兩個月。
第二個階段:偵查起訴階段
審查起訴要1.5個月,改變管轄一次重新計算1.5個月,第一次補充偵查1個月,審查起訴1.5個月,第二次補充偵查1個月,審查起訴又要1.5個月。
第三個階段:法院判決階段
一審最長需要3個月,一般2個月審結。重大復雜的要延長3個月,后面如果有二審還要發回重審時間更長。
不過一般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待5-7個月的時間就要判了,家屬還是要根據刑事案件流程時間來及早委托律師介入,不要說等判決了再來委托律師意義不大了。最好是在偵查階段就委托律師,為當事人爭取取保、無罪、不起訴、減刑、緩刑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