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介入,支付結算等幫助行為。此類案件結算方式都是利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網銀轉賬、虛擬幣等支付結算方式。
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后,該罪在2021年首次排進刑事案件數前十,位列第七,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布《上海網絡犯罪檢察白皮書(2021)》。去年,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網絡犯罪審查逮捕案件5938件11806人,同比分別上升126.6%、106.1%;受理審查起訴案件5705件11075人,同比分別上升122.7%、86.3%。其中,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受案成為網絡犯罪占比最高的罪名,共受理審查起訴2972件3847人,件數人數分別占比52.1%和34.7%??梢?,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受案數量增幅明顯。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主要特點
1、實施幫信犯罪的行為人主要以青年人為主,在校學生,大學畢業生、“90后”成為該類犯罪的主要主體,不少人受過高等教育,但社會經驗不足,個人法律意識淡薄。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大多是網上找的兼職,或朋友推薦參與的,在利益驅使下,參與犯罪,返點高,成本低,獲益大。在該類案件中,其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大多在幫助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后獲利較少,甚至有未獲利的。由于操作簡單,賺錢快,犯罪嫌疑人可以拉攏身邊家人好友參與,形成跑分組織,也能獲利更多。
3、犯罪行為大多為犯罪嫌疑人販賣個人電話卡、銀行卡,將微信收款或支付寶賬號甚至手機直接給實施網絡詐騙的團伙使用,或直接通過自己的支付賬號轉移犯罪資金。詐騙組織利用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身份進行轉賬交易結算,犯罪嫌疑人從中獲得一定的報酬。
4、此類案件都是通過下載非法APP軟件,大多為非法賭博平臺,電信詐騙平臺、非法網貸平臺。這些平臺由玩家轉入大量資金,再由犯罪嫌疑人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接收資金并轉賬到指定的銀行賬戶,再通過指定的銀行賬戶分別轉賬給上游犯罪分子,也叫“跑分”、“刷流水”。
5、目前,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犯罪的犯罪手法比較隱蔽,利用微信、支付寶、虛擬幣交易、甚至是網購等方式,具有虛擬性特征,逃避法律監管,達到犯罪分子斂取資金的目的。
6、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法定量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2022年上半年檢察機關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6.4萬人,有力促進電信網絡犯罪源頭打擊治理。上海公安機關組織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暨“礪劍”集中清查打擊整治行動,破獲不少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