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通知書意味著取保候審沒成功,檢察院逮捕了,當事人會在后面很長的一段時間里要在看守所度過了。那么逮捕了還能取保嗎?還有機會補救嗎?
現在實行的是“捕訴一體”,意思是什么:誰批捕誰起訴,審查批捕和起訴的檢察官為一個人,你想同一個檢察官批捕了會再反駁自己的決定嗎?但是不是說沒有機會去爭取取保了,只是說這個機會是比較小的。家屬盡量找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去介入,去和檢察官溝通,為當事人爭取合法的權益。
刑事案件逮捕之后還是在偵查階段,一般2個月左右檢察院會起訴,對當事人的罪行向法院起訴。檢察院階段律師又可以去爭取量刑建議,閱卷找到辯護點為當事人辯護。法院階段律師也是幫當事人爭取減刑緩刑等判刑結果。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就算收到逮捕通知書了,案件也不是沒有辯護的空間了,還是需要為當事人辯護爭取合法的權益,不應該坐以待斃,認為逮捕了就沒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