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陳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從龔某(另案處理)處獲得“亞星網”網上百家樂賬號,后在上海市崇明區開設網絡百家樂現場盤,接受參賭人員的投注并進行賭資結算。至案發,上述賬號洗碼量約達人民幣1,230萬元,陳某以洗碼量的千分之十獲利。另查明,被告人宋某某明知陳某在上址開設網上百家樂現場盤,仍為陳某擔任操盤手,接受賭客投注,與賭客結算賭資,從陳某處獲利約1萬元。
被告人陳某、宋某某被民警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被告人陳某、宋某某利用賭博賬號開設網絡百家樂現場盤,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某、宋某某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宋某某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宋某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陳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二、被告人宋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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