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中國刑法中的一項罪名,主要針對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上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是有哪些法律解釋,怎么判刑?以下是對該罪名的入罪標準的詳細說明:
夠罪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需滿足以下條件:
1、行為方式:
●非法獲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非法出售或者提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2、對象:公民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
3、主觀方面:行為人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故意實施上述行為。
4、情節嚴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7〕10號),以下情形通常被視為“情節嚴重”:
●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將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上述標準一半以上的;
●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如果有親人因為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刑事拘留,家屬可以第一時間找律師會見,辦理取保候審,積極應對幫助當事人。